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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2015年10月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捕撈漁業不合作黃牌警告國家,歐盟官員16日將來台確認台灣是否改正,漁業署官員表示,台灣做得比歐盟要求的更多,有信心年底解除黃牌。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指出,歐盟官員預計16日來台10天,停留期間除了與農委會的雙邊閉門會議之外,歐盟官員也會到蘇澳、前鎮或東港等遠洋漁業漁港做實況確認,了解相關規範每一步驟都確實履行。兩年前,國際組織綠色和平揭發「順得慶888號」非法捕撈鯊魚割鰭棄身,後續效應促使歐盟對台灣遠洋漁業舉黃牌,即涉及IUU(非法、未報告及不受規範)行為,若未改善則轉入紅牌警告,對台貿易制裁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估計,如果紅牌警告,台灣光是輸往歐洲的漁獲貿易損失粗估新台幣70億元,萬一美、日各國跟進制裁,將重創年產值500億、600億元規模的台灣遠洋漁業。為確保遠洋漁業產值,農委會近兩年與歐盟官員往返開會、視訊會議等作業不下10次。漁業署長陳添壽近日告訴中央社記者,台灣已完成歐盟要求的改善作業,計有4個構面、共11項重要工作任務。這4個構面包含:一、2016年7月下旬完成漁業三法修法,之後並訂定15子法。二、控制及監視系統(MCS)今年2月已成立,24小時監控管理遠洋漁船。三、國際漁業合作。四、漁獲追蹤系統上線。農委會主委林聰賢則強調,今年2月成立24小時運作的漁業監控中心,可預防漁船觸犯IUU行為,漁業署持續跟漁民溝通,輔導漁民遵守回報漁獲等國際規範,漁民習慣慢慢導正,「相當有信心黃牌年底可解除」。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組長林頂榮舉例,漁獲回報系統電子化,不僅要求1200艘遠洋漁船每天回報實況,並在全球32個卸貨漁港派駐130位觀察員,還與美、日、法、澳洲、紐西蘭、庫克群島簽署同意對方登船檢查協議,加上區域漁業組織觀察員也會登船檢查,多重把關管理下,管理強化甚多。他也說,修法後也確實執法,累計開罰35件,金額共計高達3000多萬元,當中最高有2件都是未在原本申報的漁港卸貨,單件被開罰600萬元之多。黃鴻燕強調,監控作業是全程的,包含漁船起始捕撈地點、時間、捕什麼魚與量、之後轉給誰、在哪卸貨,以及運到哪個市場,全都追蹤,就像是一個人的所得從哪來,都清清楚楚一樣,非常嚴謹。他說,台灣不只自我改善,今年7月間還配合歐盟執行打擊國際IUU漁業行為,獲其好評;相信16日起歐盟官員抵台期間,可一一檢視,確認台灣做得比歐盟要求的更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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